日前,农业部专门下发通知,将全面在全国开展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的试点工作,力争在2020年试点结束以前,在全国建设运营100个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这标志着,从2015年开始在海南开展的互联网农业小镇建设经验得到国家农业部的认可和肯定,并在全国全面试点推广。据介绍,从2015年开始,海南省农业厅在海南省政府的支持下,率先在全国开展了互联网农业小镇的创建工作。首批创建的10个互联网农业小镇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和认可。
农业部关于开展的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的创建工作的通知中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部署要求,加快农村互联网建设步伐,让更多农民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互联网,推动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水平,农业部决定组织开展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试点,探索镇域范围内加快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有效途径、机制和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重要意义
(四)小镇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快小镇建设,能够推动产业之间、产城之间、城乡之间融合发展,有利于落实新型城镇化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功能定位,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提速农民就地城镇化进程,形成独具魅力的城乡统筹发展新样板。
力争在2020年试点结束以前,原则上以县(市、区)或垦区为单位,在全国建设、运营100个农业特色优势明显、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在小镇内,培育一批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强的型农业经营主体新,打造一批优势特色明显的农业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将小镇培育成农业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
(四)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将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作为信息进村入户的重要形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理念和技术,加快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小镇建设中的应用,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方式,有力推进特色产业发展。
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试点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政府负责宏观指导和引导,积极争取金融机构融资支持,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企业投入资金并组织申报、审核、建设、运营工作。 小镇建设遵循自愿原则,以县级政府为主组织,制定建设方案,明确四至范围、产业定位、建设运营单位、投资规模、建设计划,并附概念性规划。 建设运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对公账户。对于自愿申报、审定合格的建设运营主体,专项资金按照PPP模式提供项目投资总额70%以内的资金支持,与小镇建设运营主体建立利益共建共享机制。 在建设运营中,申报主体管理自有资金,负责建设运营工作,不能撤离资金或将资金挪作他用;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管专项资金的使用进度和类别是否与建设运营方案一致,但不参与具体建设运营工作。 由于小镇建设具有高度个性化、差异化的特点,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将组织对申报主体开展一对一服务。
(二)各地应加强制度机制创新,力争通过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试点,探索实践出一批统筹城乡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农村数字经济等方面的制度机制成果。
(三)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试点采取“先建设、后认定”的方式。2018年,农业部将在各省份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按程序报批后,先期认定一批农业特色互联网示范小镇。